特许经营权是指由权力当局授予个人或法人实体的一项特权。国际特许经营协会认为: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,对受许人经营中的经营诀窍和培训的领域,特许人提供或有义务保持持续的兴趣;受许人的经营是在由特许人所有和控制下的一个共同标记、经营模式和过程之下进行的,并且受许人从自己的资源中对其业务进行投资。欧洲特许经营联合会(European Franchise Federation)关于特许经营权的定义:特许经营是一种营销产品和服务或技术的体系,基于在法律和财务上分离和立的当事人——特许人和他的单个受许人之间紧密和持续的合作,依靠特许人授予其单个受许人以权利并附加义务,以便根据特许人的概念进行经营。本文认为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将自己的商标、商号、产品、、技术秘密、配方、经营管理模式等无形资产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人(受许人)使用,按照特许人统一的经营模式从事经营活动,并向被特许人收取费用的经营形式。在中国,特许经营权是指特许人拥有或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、企业标志、、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权利。在特许经营权中,和技术是核心,一般表现为特许人拥有或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、商号、企业标志等;技术包括特许人授予被特许人使用的专有技术、管理技术等。植物新品种,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**植物加以开发,具备新颖性、特异性、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。植物新品种的产生来源于人们对植物的人工培育或者**植物的开发;开发改良新品种的动机有很多,例如,使之具有提高质量的特性,以此提升作物的和市场能力;或者开展观赏植物的育种计划,增加植物品种的出口;此外,为某些濒危物种育种计划,可以消除其所面临的从自然界灭绝的威胁。2. 高产优质的植物新品种,即可提高农业、园艺和林业的质量和生产能力,又能降低对环境的压力。世界各地农业生产能力方面的巨大进步,在很大程度上应归于对植物品种的改良。植物育种所带来的利益也远远出了增加粮食产量本身,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为重要的意义。3. 保护植物新品种权,有助于植物新品种的开发和培育。植物育种需要智慧、资金、时间和精力的投入,而培育出来的新品种却易于被别人繁殖,使育种人没**会收回自己的投资。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对与众人给予保护,人们就会失去对植物育种进行投资和研发的动力。世界农业发达发展农业的成功经验之一,就是十分重视植物新品种保护。我们坚信诚实为本,充分适当需要收集的需要的评估资料,有效解决问题,为大众创造好的,放心的资产评估。